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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19日 17:3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2021年度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学校将于2022年六月中旬对建设期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且达到结项要求的大创项目;往年批准立项但未结项的大创项目。

二、验收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所在学院组织结项项目的初审。项目组整理项目研究成果,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撰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国家级/省级:附件2;校级:附件3)、《结题研究报告》(附件4)、《结题成果统计表》(附件5),同时整理和汇总相关支撑材料(学术论文、专利证书、实物照片、软件介绍、竞赛获奖证书等相关成果复印件),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在《结题报告书》中列举的项目成果应与报送的项目成果材料附件严格一致,个别不能以附件形式报送的成果材料,请附送有指导教师签字和院盖章的成果证明。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务必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结项项目进行初审验收。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作品实物演示等方式进行初审验收,并在《结题报告书》中给出意见。

(二)学校组成专家组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鉴定。通过学校专家组结项鉴定的项目报主管部门审批,获得审批的项目即可结项。

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项目陈述时间6分钟,提问及专家点评环节5分钟。提问可由项目组任意成员回答,指导教师可做适当补充。

(三)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需限期整改并延期结项;对于仍不能认真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展缓慢、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学校将予以通报,并冻结项目经费。

(四)学校将对所有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查重,查重率超过30%不予结项。

三、结项材料

(一)结题申请表

(二)结题报告书(后附支撑材料、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属软件资料的须拷贝优盘)

(三)研究报告

(四)结题成果统计表

上述材料统一按顺序装订到一起形成结项材料,结项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本学院大创结项汇总表(附件6)。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结项材料务必以项目所在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12:00前报送思达创新创业学院综合办公室,同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dcxcyxy@163.com。

结题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崔 巍

联系电话:7390856

报送地址:思达创新创业学院01室


           思达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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