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有序推进政策落实,完善服务模式,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根据国家、省市和学校政策,特制定出台了我校“青岩创智”大学生科创中心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中心是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实践平台,位于智控馆南面、图书馆东面、化工馆北面,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共设40个工位。
第三条 本中心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管理,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各项事务。
1.全面负责本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负责遴选项目团队入驻;
3.负责本中心的项目管理;
4.负责本中心的宣传和对外联系;
5.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与宣讲,并对项目团队进行辅导和培训;
第四条 中心申请入驻条件:
1.申请入驻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入驻的项目团队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团队成员应有较高的素养和良好的品格,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行为;
3.申请入驻的项目团队应立足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
4.有明确的目标,能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创新型和可操作性;
6.申请入驻项目及团队成员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的创业团队可优先入驻:
1.已注册成立公司的;
2.项目结合本专业及学科,具备核心关键技术,发表相关论文或获得国家专利;
3.项目获得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奖项;
4.其他特别优质的项目需经相关专家评审推荐方可。
第六条 申请入驻需提交的材料:
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青岩创智”大学生科创中心入驻申请表》(见附件1);
2.创新创业计划书;
3.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专利证书或相关论文的复印件(如有,需提供);
5.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需提供);
6.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需提供);
第七条 入驻的程序:
1.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征得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创新创业指导中心邀请相关专家、专业指导教师等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结合团队答辩情况,确定入驻名单;
3.入驻名单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4.项目团队负责人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签订入驻协议(见附件2),办理入驻手续。
第八条 入驻团队管理规定:
1.团队入驻申请时间为每年的5月中旬;
2.入驻中心的所有团队实行导师指导制,由项目指导教师负责对创新创业过程进行全程化指导,由项目所在学院实行监督管理;
3.项目孵化时间原则上为1年,协议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退出入驻。如确有需要的,可申请延期,最多可申请1次,时间为半年。需继续入驻的,提交续签申请,经评估合格签订入驻协议后,方可续驻。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对入驻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果作为续驻的重要依据;
4.所有成员进出中心必须考勤,团队成员如有变更需第一时间提交经指导教师签字的书面申请报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备案;
5.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每半年组织1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孵化,退出中心;
6.所有入驻团队需严格遵守《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青岩创智”大学生科创中心入驻协议》各项约定和中心日常管理规定。
第九条 入驻团队的变更与退出:
1.若团队负责人变更时,须第一时间向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提交由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团队变更、重新注册、股份转让等事宜;
2.入驻团队在入驻期内不再需要使用本中心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条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根据考核情况,认定项目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求其退出本中心:
1.项目中止或考核不合格;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3.团队成员受处分退学或毕业已满1年的;
4.其他等不适宜在本中心继续进行的项目。
入驻项目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后的15日内,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到期不予清空,相关物品做无主物品处理。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中心联系方式:0546-7396777 孔老师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团委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青岩创智”大学生科创中心入驻申请表
2.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青岩创智”大学生科创中心入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