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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4日 13:36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性,根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山石院发〔2023〕10号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与激励办法(试行)》山石院发〔2024〕29号文件要求,将开展2023-2024学年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总数5‰。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为2023-2024学年(2023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日)学生在竞赛获奖、大创立项、专利和论文等获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已毕业学生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学校,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品德高尚、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

(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限前二位,可申请一等科技创新奖学金:

1.获得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和“挑战杯”省银奖及以上;

2.国家级大创立项项目;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获得A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B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5.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限前二位,可申请二等科技创新奖学金:

1.获得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和“挑战杯”省铜奖及以上;

2.省级大创立项项目;

3.获得B类三等奖及以上;

4.获得国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5.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

其他在创新创业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限前二位可申请三等科技创新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的所有信息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团委。

(三)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团委对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复核、奖学金等级认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科技创新奖学金获奖名单。

(四)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证书、奖金。

四、评选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仔细审核,及时上报。

(二)学科竞赛获奖以《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山石院发〔2023〕10号文件为准,不在该范围内的获奖情况不予认定。一次参赛多次获奖的竞赛项目,或同一竞赛项目(参赛者)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扫描件、专利发明证书扫描件及论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部分)扫描件。专利受理通知、论文录用通知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四)请各学院于10月18日18:00前将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314室,电子资料以学院为单位文件命名为“**学院科技创新奖学金”发送压缩包至邮箱:214019250@qq.com。联系电话: 0546-7396777 孔老师。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团委

                                 2024年 10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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